最近,中国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保险销售人员不得每天21:00至次日9:00出售。针对新规,我省保险企业纷纷升级电话拨出系统,从技术上杜绝电话扰民。
成都市民王小姐谈到保险电话销售,不厌其烦。她说,每当她的汽车保险到期时,她至少会在短短一个月内接到6家财产保险公司的电话进行销售,这个电话不分时间和地点向你袭来,这让你无法防范。太烦人了;成都市民刘先生说,他接到的电话几乎都是寿险公司卖保险的。有时电线天的意外险,然后是身份证等信息。反正最终目的是让你买保险。
据中国保监会介绍,自2010年以来,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发展迅速,超过三分之二的人身保险公司开始经营此类业务。同时,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的销售误导、电话扰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于电话销售不同于传统的销售模式,高度依赖信息技术和设备,有必要制定专门的业务监管规定。
今年5月,中国保监会专门发布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办法》),强调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禁止管理制度。对于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并设定不少于6个月的禁止拨打时限。此外,中国保监会要求通过电话销售系统管理销售时间,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生活习惯设置禁止拨打时间。除客户主动要求外,不得每天21时至次日9时出售。
记者了解到,自中国保监会出台《办法》以来,我省保险企业积极执行新规定,升级电话系统,完善销售流程,防止电话销售扰民。例如,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电话营销部不仅积极践行和学习相关规定,还根据《办法》向销售人员发布了《质量管理条例》。除了执行《办法》的规定外,公司还全面升级了电话营销系统,升级后的所有电线都无法呼出。据泰康人寿电话营销部运营主任张颖介绍,保险公司的电话营销一般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自建呼叫中心,另一种是以外包的形式分配给代理公司。作为泰康人寿安徽电话营销中心成立五年,公司同时采用这两种模式,委托代理项目也在保监局备案。此外,泰康人寿还规定,如果销售人员当天遇到同一客户,将禁止再次拨打。
电话营销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成为保险业投诉的热点。《办法》规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使用移动支付设备、在线银行和支付平台收取保费,但需要通过书面或电话录音获得客户授权。
张颖提醒消费者:电话销售人员会在销售前通知客户保单,反复确认后通过电话完成保险销售和网上支付。在电话中,我们必须仔细了解保单和保费,然后提交确认信息。交易结束后也会有短信通知。同时,为了避免销售人员的线下非法操作,泰康人寿拥有专业的政策交付团队,进一步规范电子营销的操作流程。张颖还向消费者建议。只要被保险人在收到保单之日起10天内,被保险人就可以无条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业界称之为犹豫期,被保险人可以在犹豫期反悔。